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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6号

【文章1来源:】 【发布人:陶田丽】 【发布时间:2021-03-09】 【点击量:

为积极做好春节期间留岗劳动者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12号)精神,决定于20212 1日至331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结合稳岗留工开展培训。鼓励各类企业组织留岗职工开展灵活多样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为职工参加技能评价提供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要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就地过年、在企休假的职工开展 工匠精神、法律道德、质量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培训。

 继续实施以工代训。将援企稳岗以工代训政策期限延长至20211231日,具体按《关于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的通知》(皖人社发〔 202012号)有关规定执行。

组织开展线上培训。大力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 训模式,积极引导企业、培训机构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遴选推荐的54家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开展理论教学,严格做好实操教学考核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培训安全。


组织开展送技能优质服务。各地要靠前服务,向企业提供至少3次职业培训信息、推送至少1次培训政策咨询、推荐至少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要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规范发放到位。


确保落实到位。地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