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开发区团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的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团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讲话精神,激励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加强青年志愿服务文化建设,打造阜阳志愿服务品牌,从而带领广大青年积极为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五大专项行动贡献力量,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对“阜阳市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阜阳市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进行联合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本次表彰设优秀个人60名、优秀组织25个,名额依据各地注册志愿者人数分配。各地推荐名额必须包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1名(含“扮靓城市”、“美丽我家园”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梦想学院”教育扶贫活动志愿者1名,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1名。参加重大赛会志愿服务、“成长体验营”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卫生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接您回家”志愿服务活动、阜阳新时代青年宣讲活动、关爱农民工子女、西部计划等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优先考虑。
二、推荐条件
本次推荐范围为近年来涌现出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和组织。历届曾获市级以上志愿服务表彰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1.优秀个人推荐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推荐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3)“志愿中国”注册志愿者,且服务时长(信用时长)不少于100小时。
2.优秀组织推荐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组织。推荐基本条件:(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当地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3)“志愿中国”注册志愿者组织,且服务时长(信用时长)不少于500小时,成员人数不少于100人。
3.各地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通过组织渠道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推荐,由县级团委对推荐对象进行初评审核后,于2018年12月3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印章)和推荐表、服务时长证明、事迹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或成绩、所获荣誉等内容,1500字左右)和参与志愿服务图片(3至5张)电子版报送团市委。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地推荐对象的推荐、审查、复核和初评工作,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审核不严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推荐表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通过发现和宣传过硬事迹,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批志愿服务典型,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各地团组织要把握契机,做好宣传动员,全面深入挖掘,确保推荐材料质量。
3.各地团组织要以此次推荐表彰为契机,扎实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基础工作。要注重做好优秀青年志愿者典型宣传,为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本次参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将以“志愿中国”信息系统为准,各地团组织要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继续积极做好“志愿中国”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
联系人:林杉
电话(传真):0558-2282579
邮 箱:fyszxb@163.com
地 址: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
邮 编:236000
附件:1.“阜阳市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优秀组织”分配表
2.“阜阳市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优秀组织”汇总表
3.“阜阳市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推荐表
4. “阜阳市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推荐表
5.“志愿中国”信息系统说明及服务时长下载方式
共青团阜阳市委员会 阜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