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学风学纪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1来源:】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05-11】 【点击量:

各处室、班级:

为整治教学和管理中长期存在的一些违规违纪和不文明现象,促使学风学纪良性发展,塑造文明、守纪、健康向上的校园风貌,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风学纪整治月”活动,整顿校园中的不良行为和现象,通过师生共同努力,改善校园风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此,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成立学风学纪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闫锋

常务副组长:李永华

成员:张军、孙万其、高明安、陈自生、应峰、李琦

二、活动时间

1.  5月21日至5月23日为宣传动员阶段

2.  5月26至6月30日为整治阶段

三、整治重点

1. 学生出勤(迟到、早退、旷课)

2. 学生不良行为(吸烟、穿拖鞋、异彩炫发、不佩证、破坏公物、打架斗殴等)

3. 卫生打扫(不及时打扫或保洁)

4. 班级日常教育管理(班主任是否定期开展教育)

5. 上课纪律(课堂吃东西、玩手机、睡觉等)

四、工作任务

1. 每天要坚持“两必查、两抽查”。“两必查”为早读(7:30)和下午第一堂课必查;“二抽查”为上午、下午分别抽查50%以上班级上述整治情况。检查过程中要将违规违纪情况及班主任守岗情况记录在案。

2. 每天要对宿舍卫生情况、管理人员守岗情况、门卫值守情况以及超市、食堂营业情况进行检查。

3. 学校督察组要按照学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参与到各项检查中去。

4. 班主任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每天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班级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于第二天上午9:00前上交整治小组高明安主任处。

5. 任课教师要对上课中出现的违纪现象进行整治,并做好学生出勤和违纪记录,下课后交于整治小组高明安主任处。

6. 整治组要在每周一上午10:00前将汇总情况及对违规违纪的初步处理意见进行通报。

7. 整治小组对各班违规违纪情况每周一总结、排名,并进行公示。

五、奖惩办法

1. 整治组不代替各部门日常工作。整治组所有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因个人行为妨碍整治工作的,不得评先评优。

2. 整治月期间严格执行校规校纪。

1)学生出现重点整治内容不良行为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一次通报批评,两次警告,三次记过处分,四次留校查看,五次勒令退学,破坏公物、打架斗殴另行处理。检查人员对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记录在案并限期整改,整治小组及时跟踪处理,对于不接受教育,拒不整改的,勒令退学。

2)整治组每周对各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排名,第一次排名位于后三名的,由整治组个别谈话,连续两次排名位于后三名的,在周一例会点名批评,连续三次排名位于后三名的,由校领导诫勉谈话。

3. 各班整治月违规违纪现象的汇总,作为当月奖金发放的依据,并做为学期班级和班主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 对于学生上课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任课教师不管不问的,第一次发现警告,第二次发现周一例会点名批评,第三次发现由校长诫勉谈话,并将其行为记入师德师风考核档案,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5. 任课教师上课迟到3分钟或提前上课的,视为教学事故,将给予相应处理。

6. 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要按要求及时将记录上交整治小组,两次不及时上交的点名批评,三次以上不及时上交的,根据情节适当扣除津贴。

7. 部门工作不力,影响整治工作开展的,出现一次,给予部门直接负责人点名批评;出现两次给予部门负责人点名批评,给予直接负责人诫勉谈话;出现三次,给予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直接责任人停职处理。

8. 对于在整治月活动当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前三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对于表现突出的班主任和教师给予100元的奖励;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