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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11-10】  【点击量:

1、国家助学金资助的主要对象有哪些?

  答:国家助学金的中职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职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可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2、中职生入校后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对贫困家庭学生是如何界定的?

  答: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所在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后,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教育部门申批。

  对贫困家庭学生的界定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经济状况和日常生活情况。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3、国家助学金可否抵学费?

  答:国家助学金的目的是帮助解决有困难学生上学期间的生活费用问题,绝对不能用这部分钱来抵扣学费。中职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上学缴费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如果学生家庭经济确定困难,这部分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金外,还可以申请其他形式的资助。

  4、国家采取什么措施监督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上?

  答: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都将采取有力措施来保证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上。第一,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第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金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助学工作;学校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第三,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为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5、资助金通过什么形式发给学生?

  答:政策规定,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每学年1500元。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要按照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要求各个中职学校给每个受助学生办理一张银行储蓄卡,钱直接打到学生持有的储蓄卡里。这将从制度上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事情发生。对于个别位于偏远地区的学校,若所在地确实没有银行,经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同意之后,学校可以采取灵活的支付方式,但必须确保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6、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免除学费吗?

  答:根据“中央政策引导、地方统筹安排、积极稳妥起步、逐步推进实施”的原则,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我校的农机使用与维护专业学生,即可按照国家规定免除学费(同时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一定比例确定。

  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以下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生的5%确定。国家将完善国家助学制度,逐步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到所有农村学生。

  7、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跨省就读中职,可否得到1500元的资助?

  答: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不论生源地在哪,都可申请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