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掌握全校的教学动态,指导、协调各专业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推动教学改革与教学创新。
二、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的规定,组织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的计划、规章制度等。
三、参与制定学校有关教育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学科专业建设计划,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建议,负责新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四、组织各专业部制定和实施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各专业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训计划等,检查督促各专业部教学计划的执行,及时进行诊断反馈。
五、负责教师的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业务考核。
六、负责每学期开课计划的审查,制订课程表、作息表,协同总务处做好教室的管理和调度,编排教学行事历。
七、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中职资助及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毕业证书办理及发放等工作。
八、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查处教学质量事故。
九、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负责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及管理,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鉴定和推广工作。
十、负责教学质量管理,组织教学质量评价、课程建设评估、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成果奖评定和有关教学奖的推荐工作。
十一、组织好期中、期末、阶段考试、毕业考试等,督促教师做好改卷和试卷分析工作,及时总结分析教学存在的各种问题。组织好职对口升学考试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或参加各级各类教学能力比赛活动(如公开课、示范课、多媒体教学等)。
十三、负责学校书吧的管理,负责全校教材的征订、审查和认定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教材建设规划,负责教材编写、出版及各级教材评奖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的学术交流工作,负责校刊、校报的编辑、印发等工作。
十六、负责中职技能大赛的组织和参与工作。
十七、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绩效考核工作。
十八、做好有关教学文件资料、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十九、做好上级相关部门的来访、工作检查、调研等的接待工作,做好外校教育同行的来访接待工作。
二十、完成校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