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科技工程学校2016年“校园好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五月份校园“每月之星”暨2016年“校园好人”学生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学生
二、评选方法
参选学生只要在诚实守信、文明有礼、尊师爱校、助人为乐、孝老爱亲、勤俭节约、见义勇为及其他类型中的任一方面有突出事迹,本学期已获得“每月之星”称号的学生也可参加本次参评,相关要求如下:
1.诚实守信类:长期坚持诚信为本,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严格自律、履行承诺;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挫折或屈辱,仍坚持信守承诺。
2.遵纪守法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敢于同违纪违规现象作斗争,带领周围学生共同树立纪律观念,养成严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3.助人为乐类: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4.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亲人,特别是对身心残障的同辈或长辈亲人,不离不弃、悉心培育、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5.勤俭节约类:在学习、生活中,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互相攀比;能够引导身边的人在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惧非议,始终坚持脚踏实地、艰苦奋斗。
6.见义勇为类: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7.其他类: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在尊师爱校、志愿者服务、义工活动、校园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三、名额分配
升学部10名
汽车工程部6名
艺术服务部5名
学生干部3名
经个人申报、班级部级初审、团委复审,最终报学校活动办公室14名优秀个人参加校级投票评选。
四、上报时间
申报表格和500字申报材料以电子稿形式,由各部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598289234@qq.com。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17日下午5点。
奖励办法
按照《阜阳科技工程学校2016年“校园好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表彰奖励。
团 委
2016年6月10日
阜阳科技工程学校
“每月之星”(5月)暨2016年“校园好人”学生评选
6月17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指定邮箱,事迹简介要突出,有模范带头作用。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 (必贴)
|
班级 |
| 系部 |
| |
类别 |
| 班主任签字 |
| |
系部签字 |
| |||
事
迹
简
介
|
(不少于500字,可另附纸) | |||
个人 感言 |
(20字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