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科技工程学校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通知
各处室,全体教职工:
根据《普通中专学校机构设置的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经2025年8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如下:
原组织机构保留(本部教务处、本部学生处、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处、项目办、招生办、开放教育处、党建办、团委、工会),就业办更名为产教融合处。增设职教园教务处、职教园学生处、专业学院、实训中心、图书中心、学籍中心、资助中心、信宣中心、心理健康中心、非遗中心。
阜阳科技工程学校
202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