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科技工程学校
校内资助对象认定的管理与实施办法
为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校内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国家和省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校内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原则与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前,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认定为校内资助对象的,即享受校内资助。
我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及时组织认定工作。在认定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其评定标准: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明材料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山区、库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我省皖北3市6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二、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我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过程中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校内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于洪波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制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名单。
三、认定程序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1.每学期开学时,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需要申请认定为校内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阜阳科技工程学校校内资助申请表》,并附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阜阳科技工程学校校内资助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学习成绩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名单,由班长和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经审批确认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校内资助待遇。
5.每班上报贫困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班实际人数的15%。
6.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确认为校内资助对象。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每月话费超过40元及校园卡消费超过400元;
(2)有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化妆品等高额消费行为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4)奇装异服或留怪异发型者;
(5)违反校规校纪,有十大陋习者。
四、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的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工作,我校全面、细致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认定工作作为每个学期开学初的重要任务进行布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学生管理、财务、纪检等部门加强对班级认定评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班主任每学期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校内资助资格。
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切实加强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阜阳科技工程学校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