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通知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职学校开展“践行《公约》,从我做起”中职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文章1来源:阜阳市教育局】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10-14】 【点击量:

教职函〔2016〕5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市直中职学校: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层转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活动的通知》(教职函﹝2016﹞48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职学校开展“践行《公约》,从我做起”中职生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比赛正常有序开展,成立演讲比赛组委会:

主  任:梁红群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于向洋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  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职教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连璞,办公室成员:宋斌、宋丽华、高晓玲、秦文韬、朱洪翠、梅俊良、江华峰。

二、演讲主题

“践行《公约》,从我做起”。

三、演讲内容

围绕爱祖国,有梦想;爱学习,有专长;爱劳动,图自强;讲文明,重修养;遵法记,守规章;辨美丑,立形象;强体魄,保健康;树自信,勇担当等公约内容,以生动的语言和感人的事例,表达对践行公约的理解和感受,展现新时期中职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四、参赛对象

全市在籍、在校中职学生。

五、具体安排

  1. 即日起至11月25日:各县市区、市直中职学校进行初赛,并分别择优推荐2-3名选手参加市级比赛。参加市级比赛选手名单和演讲稿于11月25日前报市职教局。

2.12月中下旬:市级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比赛要求

1比赛采用抽签制的方式进行。评分采取现场评分,即时公布的办法。

  1. 演讲稿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和网上下载;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内容要求真实生动、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2. 演讲者须以普通话演讲,语言流畅、声情并茂、感染力强。

  3. 脱稿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超时扣分。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

八、其他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演讲活动是开展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参赛选手素质和演讲比赛质量。

  2. 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地各校要深入发动学生广泛参与,激励广大学生争做遵守公约、践行公约的模范,确保此次演讲活动取得实效。

  3. 演讲时需要配乐的参赛选手,请在报到时将配乐拷贝至会场。

联系人:江华峰,联系电话:2197157,邮箱:95251099@qq.com。

阜阳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