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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05-13】 【点击量:

 

一、遵守宪法、法律,执行党和国家教育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规章制度,履行教师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钻研教材,提升操作技能,熟练运用电教设备,掌握微信、博客应用技巧。

三、在编教师不得私自校外兼课,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级,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定等次,绩效工资按低一级核算。学校并将教师私自外校兼课事实上报教育局。

四、每学期要制订教学工作计划,做到提前一周备课,认真撰写教案,杜绝无教案上课。无教案上课发现一次扣除津贴10元,并通报批评。每学期开学前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备课,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一次扣除津贴20元。每学期检查三次教案,根据检查评比得分分别补助100元、80元、60元。

五、上课态度端正,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私自调课、不出课堂、不接打手机、不怠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堂、接打手机、怠课,每发现一次扣除津贴5元,旷课、私自调课每节扣除津贴50元,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六、教师请假要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因请假需调课的要提前半天告知教务处,请假超一周的提前三天告知教务处,假期结束后要补回所缺课时。请假老师要自己与其他学科教师协商替课,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方能调课。请假教师按每节课10元扣除津贴(因重病、红白事除外),替代课每节按超课时补助。教师请假每学期累积不能超过学期总课时的1/5。教务处安排教师替代课,不得推委拒绝,否则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七、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讲有损于教师尊严、破坏校园和谐、损害学校荣誉或攻击国家、政府、社会而不利于正确教育引导学生健康发展的话。

八、科学安排作业,认真批改作业,创新科学有效的学科能力评价方法。每学期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课作业不少于总学时的1/4;实训记录(报告)不少20次;音乐、舞蹈、体育每学期要有两次测评及两项完整的节目演出作品;专业实训课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测评。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教师岗位量化细则》规定酌情扣分,其情节达成教学事故的,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教师教学任务跨学科的,每跨一学科每周补助10元,跨三科(含三科)以上的根据周学时数酌情补助。假期内不计算。

十、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渗透德育教育,贯彻落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的教育指导思想。

十一、教师每学期要撰写教学反思1篇(2000字左右)或教学日志一本,学期结束上交教务处,否则扣除津贴20元。每篇教学反思或每本日志奖励20元。

十二、教师要经常与学生交流谈心,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每位教师每学期要帮扶13名学困生,并撰写至少1篇教育叙事(2000字以上),并于学期结束后上交教务处,否则扣除津贴20元。每篇教育叙事奖励20元。

十三、教务处组织各种考试时,命题教师要按要求认真、科学、及时的完成命题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批阅,撰写试卷分析,否则扣除津贴50元。根据题量批阅一份试卷补助51,命题以标准试卷大小为准每面补助10元。阅卷教师不得随意调整学生成绩,一经发现扣发其全部阅卷补助,并进行通报批评。

十四、学校安排的晚自习或其他形式的教学活动,教师要按正常上课对待,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时长或取消。

十五、学期结束,教师要认真做好教学工作总结(2000左右),并按时上交教务处。每份总结补助20元,否则扣除津贴20元。